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聪 通讯员 南城宣
“你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现责令你单位停业10日并落实整改措施。”这是东莞市南城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某药店开出的一封《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记者9日获悉,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随机拨打了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电话号码,发现信息与事实不符,于是现场开出罚单。
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监管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南城市场监管分局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监管工作,保障群众“药盒子”的安全。截至3月6日,该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44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105家次,责令整改61家,立案查处19家。
据了解,南城市场监管分局重点检查药店是否落实进店人员戴口罩、测体温的要求,是否落实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制度,核查“四类人员”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做到“五个百分百”,即开门营业药店100%上线注册;100%张贴《告顾客书》或《温馨提示》;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100%实行实名制登记;购药信息100%登记录入系统;“四类人员”信息100%报告街道防控指挥部和“三人小组”(由社区干部、医务人员、民警组成的工作小组)。
南城市场监管分局积极引导药店落实销售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未如实登记信息的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堵住疫情防控的漏洞。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南城市场监管分局举报(举报电话:0769-22421297)。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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