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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按下“加速键”

2020-04-13 09:00:01来源:

    湖南日报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叶昂 万勇

    4月1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优先补齐功能短板,以微改造见大成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重点项目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既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又是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发展工程。”省住建厅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住建部2017年开始在广州、厦门、长沙等全国15个城市开展试点,2019年住建部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文在全国全面推开。省委、省政府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开工改造1000个城镇老旧小区列入民生实事重点项目。

    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暂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改造资金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建造年代早、建设标准低、维护养护不到位、公共环境品质不高,尤其是居住人群老龄化程度偏高,老年人特别需要电梯,对此反映迫切。

    《通知》提出,“旧改”的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基础类改造,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包括处置违章建筑、房屋公共部分修缮(涉及安全基本功能)、供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照明、环卫、电梯、消防等;完善类改造,即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

    对基础类改造,我省将坚持应改尽改,中央和省级资金将大幅倾斜、给予重点支持。加装电梯纳入基础类改造内容,有条件加装的,应装尽装。

    “优先实施建成时间较早、设施严重落后、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老旧小区。”省住建厅负责人指出,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旧改”规划。坚决杜绝全面开花、盲目上马,肆意扩大改造内容,随意拔高改造标准,不充分评估筹资能力,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的发生。

    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有效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

    省住建厅负责人介绍,“旧改”就是要尊重群众意愿,为居民创造高品质人居环境。既要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又要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居民意愿,实现问题共找、方案共定、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级统筹、市县落实、街道和社区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审核老旧小区改造年度申报计划和项目内容清单,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组织做好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城镇老旧小区大多缺乏物业管理,能否在改造同时建立后期运营维护机制,是长期保持改造效果的关键。《通知》要求,改造前,应明确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并作为小区列入改造计划的前置条件。

    《通知》还提出,各地要优化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相关程序。各地政府应当出台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的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办理流程和补助标准等内容。

    建立多元化的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

    《通知》提出,“旧改”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居民合理共担机制。

    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单位小区,所在单位要利用自有资金加大对“旧改”的投入。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旧改”的资金投入。水、电、气、暖、通信等运营企业要大力支持,承担一定的设施改造费用。在小区(片区)内新建或改造幼儿园、医务室、体育健身、日间护理、养老等设施的,当地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和民政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

    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公共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旧改”。

    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交)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投工投劳、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方式落实。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今年,国家将“旧改”列入政府专项债新增的4个重点领域之一。为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省住建厅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前组织了项目摸排,指导各地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建设项目库。下一步,将探索“旧改”模式,采取集中成片统筹平衡、跨片区组合平衡、小区内自求平衡等模式,整合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实现项目自求平衡,为使用专项债创造条件。

    18个县(市、区)列入省级试点

    《通知》指出,“旧改”坚持“一区(片)一策”的原则,按照城市整体风貌要求,对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进行集中连片整体改造。

    “旧改”要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推进社区海绵化改造,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排水防涝能力,鼓励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省还明确了14个市(州)的18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分别是:长沙市(天心区、雨花区)、株洲市(芦淞区、荷塘区)、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衡阳市(石鼓区)、邵阳市(邵阳县)、岳阳市(临湘市)、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张家界市(永定区)、益阳市(沅江市)、永州市(祁阳县)、郴州市(汝城县)、娄底市(新化县)、怀化市(会同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