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为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引领辐射作用,完善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今年2月,央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支持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
如,《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长三角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推动信贷资源流动;开展长三角征信机构监管合作,试点建设长三角征信机构非现场监管平台;推动长三角金融统计信息共享等。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民建中央提交给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44份提案,其中之一也聚焦长三角区域金融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相对于长三角地区金融创新能力与开放程度,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还不够,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区域内金融发展不均衡、基础设施建设各自为政、地方资产证券化水平比较低、产业链受金融支持水平偏低等问题,影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提案称。
为此,民建中央提出多方面的建议,如:制定《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区域金融合作规划》,消除金融在长三角地区流动的政策障碍;加快构建长三角区域内银行一体化经营管理机制;加快区域内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一体化等。
在加快推进三省一市区域金融创新合作方面,民建中央建议,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度合作,服务三地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满足长三角企业多层次融资需求;允许长三角地区未上市企业股权和金融机构的资产在三地股权交易所同时交易,提高资产流动性价值。
以下为民建中央《关于加快区域金融合作助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内容:
相对于长三角地区金融创新能力与开放程度,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还不够,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区域内金融发展不均衡、基础设施建设各自为政、地方资产证券化水平比较低、产业链受金融支持水平偏低等问题,影响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
为此,建议:
1.推动区域内政府发挥更大合力。加强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制定《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区域金融合作规划》,消除金融在长三角地区流动的政策障碍。积极探索金融跨区域体制创新,承接更多金融改革创新政策试点,着力打造集小微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国际金融于一体的金融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金融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建立区域电子收付清算中心,探索建立长三角企业和重大项目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合作领域的力度和金融风险联防共治。
2.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加快构建长三角区域内银行一体化经营管理机制,打破区域协同合作“堵点”,加快区域内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一体化。创新金融供给,鼓励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联动项目,做大产业链金融,促进区域互联互通与产业合作。加快复制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成功经验,做大做强跨境跨区金融。探索普惠金融与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新模式,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吸引全球高质量的科创项目。
3.加快推进三省一市区域金融创新合作。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度合作,服务三地民营经济直接融资,满足长三角企业多层次融资需求。研究发行长三角政府平台基建专项债、民营企业专项债券,服务政企长期融资。加快产权交易所和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区域合作,打破各地分割,允许长三角地区未上市企业股权和金融机构的资产在三地股权交易所同时交易,提高资产流动性价值。加强区域内金融合作平台的互补对接,提高各类金融要素市场整合力度与共享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