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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浙江两地各掀私募监管风暴,警示函曝光私募多个行业“常见病”,从法人到实控人同遭处罚

2020-07-05 09:30:20来源:金融界
深圳、浙江两地各掀私募监管风暴,警示函曝光私募多个行业“常见病”,从法人到实控人同遭处罚深圳、浙江两地各掀私募监管风暴,警示函曝光私募多个行业“常见病”,从法人到实控人同遭处罚

财联社(上海,记者 韩理)讯,继深圳证监局掀起私募监管风暴之后,浙江证监局也开始加强对私募业务的监管。

7月3日晚间,浙江省证监局对杭州多家金融机构开展私募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出具警示函。被出具警示函的分别是杭州常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常裕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宋建飞,杭州浪淘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浪淘沙”)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姜寿成。

两位总经理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显示,杭州常裕集团在开展私募业务中存在部分基金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约定预期收益率,并按照预期收益率定期向投资者支付收益、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未按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存在分期滚动发行,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以及未要求所有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等情形。

上述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宋建飞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浙江证监局要求杭州常裕集团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根据杭州常裕集团官网的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是浙江省内首家国企背景、混合所有制金融控股集团。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目前管理7只私募基金。

此外,杭州浪淘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姜寿成亦被出具了警示函。经查,杭州浪淘沙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部分基金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方式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在初始募集期间落实投资冷静期要求和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访、部分基金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相关资料、未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等情形。

姜寿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姜寿成被要求在7月30日前提交书面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公司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值得一提的是,杭州浪淘沙曾在4月24日被浙江证监局下发过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杭州浪淘沙正式运营于2015年初,目前管理基金规模近10亿。此外,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是民营企业500强之一华立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华立集团是昆药集团、健民集团和华正新材三家A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私募监管愈发严格

事实上,在浙江监管局下发警示函的同时,各地证监局对于私募业务的监管也日趋严格。6月4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对江西世行大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6月2日,福建证监局也发布了对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原因是未及时披露减持计划。

而作为私募开展较为广泛的深圳地区,深圳证监局仍在持续整治私募乱象。

7月3日,深圳证监局对誉德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该公司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况。

而在此前的6月10日,深圳证监局曾对辖区第一批重大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通报,涉及13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13家涉嫌犯罪。从被纳入名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事由来看,主要包括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采取监管惩戒措施、拒不配合监管或涉嫌犯罪进入刑事追责程序,以及因失联、未按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等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强制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等情形。

次日,深圳证监局再次发布了《深圳证监局关于组织下去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深圳证监局表示,为促进深圳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强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警示教育,督促各管理人依法合规经营,将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和风险监测处置等情况,陆续公开披露辖区重大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单。

近年来,在整治私募乱象方面,监管方面从未停下整治的步伐。除了上述各地证监局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中基协也会定期发布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告。7月3日晚间,中基协再次发布1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布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而被注销。